摘要:楚天都市报3月27日讯(记者陈咏 通讯员陆新刚 杨石亮)3月27日上午,孝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磊等18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。其中,李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据悉,该组织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孝南区打掉的首...
楚天都市报3月27日讯(记者陈咏 通讯员陆新刚 杨石亮)3月27日上午,孝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磊等18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。其中,李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据悉,该组织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孝南区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据悉,该案于今年1月10日在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。3月27日,该案公开宣判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李磊陆续网罗、招揽刑满释放人员、社会闲散人员,通过聚众斗殴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、寻衅滋事等案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磊为组织、领导者,程某、张某、杨某、殷某某、姚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、积极参加者的等级分明的犯罪组织。
自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,李磊等人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1起,强迫交易1起,开设赌场作案10起,寻衅滋事作案5起,实施违法行为4起。致轻伤4人、轻微伤6人,严重危害了当地群众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孝南区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,依法作出判决:被告人李磊犯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强迫交易罪、开设赌场罪、寻衅滋事罪,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程某、张某、杨某、殷某某、姚某某等17人决定执行17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对部分被告人处一定数额罚金。